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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单位(部门)党建工作考核细则(2021年修订)
2022年05月12日 15:07  点击:[]

一、考核组织

(一)成立由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,党委办公室(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)、党委组织部(统战部)、党委宣传部、纪检监察综合室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、团委、工会办等部门组成的学院党建工作考核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院属各单位、部门党建工作考核。

(二)考核工作每年一次,年底进行。考核结果运用在该学年两个学期。

(三)考核内容分一、二、三级考核条目,三级考核条目分为A、B、C三类考核方式。

A类为日常考评条目,由相应负责部门提供考核结果。对未落实工作要求的条目扣减相应分数,该二级条目分扣完为止。个别条目设置加分,可以加分的按不超过该二级条目标准分20%适当加分

B类为集中检查条目,由考核小组通过实地检查、查看资料等作出评价。对未落实工作要求的条目扣减相应分数,该二级条目分扣完为止。同时,对有推广、借鉴意义创新做法的,可以加分的不超过该二级条目标准分20%适当加分

C类为综合测评条目,主要针对较难量化的定性条目,按“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”四级评定,然后折算为得分。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分别按该条目标准分100%、80%、50%计分,不合格计0分。综合测评与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同期进行。

二、考核内容与分值

(一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(25分)(负责部门: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)

1.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(10分)。

A类,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材料报送,督办事项办理,安全稳定信息报送与处置,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计划等。

B类,职责分工明确,落实学院党政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等。

2.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(10分)。

A类,对重点人员和重要岗位有严格的监督制约制度,落实“廉政风险”清单,民主生活会通报及问题整改,事务公开等。

B类,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开展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,执行落实各项制度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情况等。

3.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(5分)。

A类,执行“八项规定”及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情况,党员干部勤政廉政,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。

(二)开展组织与统战工作情况(25分)(负责部门:组织部、统战部)

1.组织活动(8分)

B类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支部主题党日、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,落实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、“对标争先”建设。

2.组织管理(8分)。

A类,发展党员工作,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

B类,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
3.支部建设(5分)。

A类,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,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。

4.统战工作(4分)。

A类,按要求建立与党外人士联系,落实学院统战工作安排部署,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求,开展党员信教排查和防范校园传教,将统战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任务。

(三)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(20分)(负责部门:宣传部、教工部)

1.理论学习(5分)。

B类,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情况。

2.新闻宣传与文化建设(5分)。

A类,落实学院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》《校园网站建设及信息管理办法》,加强部门网站建设、开展文化建设、开展新闻宣传。

3.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(5分)。

A类,贯彻落实学院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。

4.师德师风建设(5分)。

A类,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。

(四)开展“三全育人”与群团工作情况(20分)(负责部门:学工部、工会办、团委)

1. “三全育人”工作(4分)。

B类,落实“三全育人”工作有关要求。

2.教代会建设与校务信息公开(3分)。

A类,组织“两代会”提案与落实,校务公开、校情通报等工作。

3.工会工作(3分)。

A类,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及时提供各项信息、资料,分工会建设。

4.对团的工作指导(5分)。

A类,配齐配强分团委书记。

B类,共青团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,研究共青团工作。

5.团员青年教育管理(5分)。

A类,团员信息管理,落实联系青年师生有关工作要求。

(五)综合测评情况(10分)(负责部门:党办)

C类,对单位(部门)三全育人”、作风建设、师德师风、党员作用发挥等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测评。

三、其他规定

(一)考核小组结合学院全年党政工作部署,可以适当调整考核条目,确定年度具体考核清单并发布。

(二)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附:

院属单位(部门)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清单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

考核方式

责任部门

1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(25分)

1.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(10分)

1.1.1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按要求应交的工作材料、报送的信息等,迟交1次扣0.5分,未交1次扣1分;督办的事项办理不按时、不及时,1次扣0.5分。

A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1.2安全稳定信息未及时报告,1次扣1分;处置迟缓、怠慢的,1次扣2分。

A

党办

1.1.3年度计划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,扣1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1.4落实学院党政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无计划、无措施或不按时,1例扣2分。

B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(10分)

1.2.1未按学院党委和纪委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,扣1分。

B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2贯彻落实依纪依规依法治校相关管理制度不到位,出现履职行为或管理不规范,1例扣1分。

A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3涉及人、财、物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有时未经集体研究讨论,存在个人擅自决定的行为,扣1分;工作中存在个人擅改集体决定事项的行为,扣1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4领导班子内部职责不明确,扣0.5分;对本单位涉及人、财、物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措施,扣1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5年度内主要领导没有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廉政谈话、警示谈话,扣1分。

B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6未向干部职工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,扣0.5分;未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,扣1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2.7未按规定做好党务及有关需要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,扣0.5分。

A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3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 (5分)

1.3.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1例扣1分;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、找不准,扣0.5分;整改不力,扣1分。

A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3.2党员干部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,1例扣1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3.3党员干部有违反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,1例扣0.5分。

A

党办、纪检监察综合室

1.3.4党员干部中有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,1例扣0.5分。

A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2.开展组织与统战工作情况(25分)

2.1组织活动(8分)

2.1.1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支部主题党日、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情况,完成质量不高1例扣0.5分,未完成1例扣1分

B

组织部

2.1.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、落实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,完成质量不高1例扣0.5分,未完成1例扣1分。

B

组织部

2.1.3组织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常态化制度化、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、“463专项行动”情况,完成质量不高1例扣0.5分,未完成1例扣1分。党建“双创”工作实施有特色、有创新、成果显著,形成典型案例的,每项加0.1-0.5分。

B

组织部

2.2组织管理(8分)

2.2.1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未完成扣1分;材料不规范1例扣0.5分;二级学院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前2名,加0.5分。

A

组织部

2.2.2党费未应缴尽缴扣0.5分,党费台账不规范扣0.5分,党费违规使用扣1分。

B

组织部

2.2.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未按要求完成1例扣0.5分。

A

组织部

2.3支部建设(5分)

2.3.1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情况,完成质量不高扣0.5分,未开展扣1分。

A

组织部

2.3.2未按要求定期研究党支部工作扣0.5分。

A

组织部

2.4统战工作(4分)

2.4.1未按要求建立与党外人士联系,落实学院统战工作安排部署,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求,开展党员信教排查和防范校园传教,将统战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任务,1例扣0.5分。

B

统战部

3.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(20分)

3.1理论学习(5分)

3.1.1 党总支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,学习会议及学习成员记录规范,每年不少于10次,每缺1次扣1分;出现弄虚作假现象,1例扣2分;学习会议中交流研讨每年不低于4次,每缺1次扣0.5分;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学习情况报告,每缺1次扣0.5分。

B

宣传部

3.1.2根据学院文件要求,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专题主题教育活动,不低于10次/年,每缺1次扣0.5分;出现弄虚作假现象,1例扣2分。

B

宣传部

3.2新闻宣传与文化建设(5分)

3.2.1落实学院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》《校园网站建设及信息管理办法》,违例1次扣1分。

A

宣传部

3.2.2 二级学院向校园主网站投稿并录用5篇/月以上,其他单位、部门10篇/年以上,未达要求扣1分;学院重点要闻报送及时,重点要闻报送不超过24小时,超时扣0.5分/次;主动报送外媒宣传学院积极正面内容,省级官方媒体登载每篇加 0.5分,国家级官方媒体登载每篇加1分。

A

宣传部

3.2.3 深入开展文化建设,及时报送校园文化案例征集,未及时报送扣0.5分/次,形成校园文化建设、“一院一品”等优秀成果案例,加0.5分,推送省级以上获奖,再加0.5分。

A

宣传部


3.2.4认真做好部门网站建设,每月及时更新网站,未及时更新网站扣0.5分/次。

A

宣传部

3.3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(5分)

3.3.1 未贯彻落实学院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,每例扣1分;落实讲座论坛报备制度,提前做好讲座论坛报备,漏报扣1分/次,迟报扣0.5分/次;出现重大问题及舆情事故,产生严重后果,该项计0分。

A

宣传部

3.4师德师风建设(5分)

3.4.1 师德建设未纳入工作计划,扣1分。

A

教工部

3.4.2 有违学院《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的师德失范行为,1例扣1分。

A

教工部

4.开展“三全育人”与群团工作情况(20分)

4.1“三全育人”工作(4分)

4.1.1有学生投诉、举报经查属实的,1例扣0.5分;遇到学生紧急情况不及时报告、不提供帮助,1例扣0.5分。

A

学工部、主体办、院办

4.1.2落实学院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不尽责、不到位,1例扣0.5分。

B

学工部

4.1.3按照党委部署落实征兵工作站标准化建设,落实不力的,扣0.4分/例,有突出贡献的加0.1-0.8分;有征兵工作具体数量指标的,单项任务指标未完成85%的,扣0.4分/项,单项任务指标完成100%的,加0.4分/项。

A

武装部

4.2教代会建设与校务信息公开(3分)

4.2.1本单位有教代会提案被采纳,加0.1/项;落实提案不力,扣1分。

A

工会办

4.2.2未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、校情通报工作,1次扣1分。

A

工会办

4.3工会工作(3分)

4.3.1落实工会工作不及时,1例扣0.5分。

A

工会办

4.3.2未按要求组织“送温暖”等工会活动,1次扣1分。

A

工会办

4.4对团的工作指导5分)

4.4.1未按《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配齐配强分团委书记,扣1分

A

团委

4.4.2共青团工作未纳入整体工作计划,未对共青团工作进行专题研究,1项扣1分

B

团委

4.5团员青年教育管理5分)

4.5.1团员信息管理台账不清、更新不及时,扣1分

B

团委

4.5.2未按要求落实联系青年师生有关工作,扣1分

A

团委

5.综合测评情况(10分)

5.1综合测评(10分)

5.1.1对单位(部门)“三全育人”、作风建设、师德师风、党员作用发挥等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测评。

C

党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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